烏蘭察布市建立健全中小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制

魅力霍林河 2020-09-02 09:30:00

原標題:烏蘭察布市建立健全中小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安全防范整體水平和保障能力,切實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營造平安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烏蘭察布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中小學安全管理機制。

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導。各地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全面推進安全教育進課堂、進頭腦,嚴格課時、課程和授課內容,統籌開展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地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體系,落實落細疫情防控責任。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開學第一課,確保需要心理求助的學生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

二、加大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為進一步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項清單”和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各地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督導檢查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繼續嚴格執行《烏蘭察布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一票否決制實施辦法(試行)》、《烏蘭察布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規定》和《烏蘭察布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安全隱患和安全責任事故警示約談制度》。

三、繼續深化平安校園創建和評估工作。以“平安校園”創建為抓手,全面提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平安校園創建標準》,結合我市的實際,適時、適度、有計劃、有步驟地逐級評選推薦自治區、市、縣級“平安校園”。嚴格標準,嚴格把關,保證推薦評選學校能發揮引領、示范、帶動作用,為教育和諧穩定發展夯實基礎。

四、切實強化安全風險防范,提升學校安全工作整體水平。

一是完善校園及周邊安防體系。按照《2020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優化“高峰勤務”機制,按時對全市校園及周邊安全和治安狀況開展集中統一的檢查。嚴格落實自治區公安廳、教育廳聯合下發《內蒙古自治區加快推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三年行動計劃》。力爭在2020年底達到“四個百分之百”,即:中小學與城市幼兒園專職保安員配備率達到100%;校園封閉化管理達到100%;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系統達標率達到100%;城市校園“護學崗”設置率達到100%。

二是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提升校園應急能力。進一步規范“5.12”(國家防震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應急疏散演練和各類宣傳教育活動,使演練活動常態化、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演練內容系列化、系統化、多樣化。

三是強化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全面推進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安全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使廣大師生掌握查火患、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自救逃生等基本常識和技能。

四是加強防溺水、防自然災害等宣傳教育。采取社會、家庭、學校相互聯動方式,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整體能力,利用媒體、社會團體組織的作用,針對不同季節和學校安全事故易發生的實際,開展“防溺水、防雷電、防山洪”等宣傳教育活動。

五是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管,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規范服務、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針,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部門協作、各負其責的原則。積極探索建立各部門參與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大對不符合接送學生的非法運營車輛的監管、查處力度。

六是強化學校飲食衛生安全保障,確保師生身心健康。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全部體檢合格持證上崗,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嚴格審驗出入庫登記建立臺賬。

七是進一步拓寬安全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堅持規范學校常規安全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習慣,強化作風紀律要求,保障師生后勤服務來抓好安全,以良好的教風、學風來保障安全,堅決遏制校內(外)人生傷害和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是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各地各學校按要求制定完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按時進行修訂,并組織開展相關應急演練,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范圍。

九是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對進出校園人員管理,全面實行校園封閉式管理,嚴格執行“五個一律”管理制度。保證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各旗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學校要充分認識加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求實效”的總要求,切實做好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含民辦學校和民辦幼兒園)的安全監管工作。各旗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與其它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能、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障校園長期安全穩定。